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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带您了解黑龙江新高考

09-22 00:00

  经中央深改办批准,2021年9月15日,我省《黑龙江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发布,标志着黑龙江省高考综合改革工作全面启动,也是1977年恢复高考以来最全面、最系统、最深刻的一次高考综合改革,新高考给广大考生和家长带来哪些影响和新变化?中学和高校又面临哪些挑战和机遇?

  突出选择性 注重高质量

  哈尔滨市第三中学校校长

  王明伟

  2014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并在浙江和上海启动改革试点。经过七年的探索与实践,全方位综合改革的局面已经形成,改革的效果得到社会、高校、普通高中、学生及家长的广泛认可。在此形势下,黑龙江省经过中央批准,成为第四批进入新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

  经过几年的紧密筹备,黑龙江省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各地市协同国家相关部门组织多轮集中与在线学习,各学校组织多次专家培训讲座,总体来看,新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成熟,工作机制健全,各项准备就绪。

  本轮高考改革,充分彰显了自主选择的教育理念。选择性是新高考改革的核心,学生自主选科、自主选专业,普通高中自主开设选修课程、自主设计管理模式,高校自主选拔人才。

  学生自主选择高考科目组合,在选择中学会成长,做最好的自己。传统文理分科模式,学生只有两种固定的组合可以选择,非文即理。“3+1+2”模式,首选科目“二选一”,再选科目“四选一”,学生根据个人爱好、兴趣、特长、拟报考高校和专业招生要求以及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共12种组合可供选择,增大了学生的自主选择面,促进了文理交融,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学其所好、考其所长”原则,有助于学生实现个人理想。这些选择的过程,也是学生自我评价、不断反思、综合研判、慎重决定的过程,是学生成长的必经之路和宝贵财富。

  学生自主选择学业内容,发挥综合素质评价导向作用,去除“唯分数”痼疾。新高考综合改革,新课程实施是关键。根据《国家课程方案》(2017年版,2020年修订),普通高中课程包括必修课程、选择性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方案还规定,高中学校必须开设一定学分的校本课程(特色课程),满足学生多样化、个性化发展需要。“3+1+2”模式,学生自主选择学习课程,自主参加社会实践(含劳动实践),在选择中既有必选限定,比如身心健康类、艺术素养类,要分别修满必修学分;又有自由选择空间,选修课程可以自由选择,但也要修到一定学分。学生不能只是学业水平达标,思想品德、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也要达标。学校全程记录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高中毕业时,形成学生综合素质档案,该档案作为高校录取的重要参考。

  普通高中自主选择、创新管理模式,更好完成新时代育人使命。一直以来,我国学校都是采取行政班模式实施日常教学,对学生进行日常管理,每班学生相同时间上相同课程。新高考模式下,由于学生选择不同课程,每个学生都有“个性化”的课表,原来单一行政班模式已经不适应新形势,新出现的“教学班”与行政班并存成为必然。学校必须改变管理方式,创新管理办法,实行学长制、导师制、走班制等,让行政班的“固定”与教学班的“流动”完美融合,让教师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和谐共促,挖掘学校教育潜能,发挥最大教育价值,实现高考改革目标,完成育人使命。

  高校招生选择性权力加大,能更好选择品德高尚、基础扎实、素质全面优秀人才。高校是为国家培养创新型人才的主阵地,立足国家需要,结合学校办学优势与专业特色,高校自主规定考生考试科目,首选科目为物理、历史或二者任选,再选科目二科均有限定或只限定一科,另一科任选;自主确定选拔依据,可以依据强基计划、综合素质评价等选拔考生;自主设定培养目标、教育内容与管理方式,培养有自己高校特色的毕业生,同时,也为国家培养更好、更多的优秀人才。

  学生高考报考增加志愿选择和录取机会,极大提高获得感和幸福感。“3+1+2”模式,仍然采取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考生志愿由“学校+专业(组)”组成,考生的专业选择权得到更充分尊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根据首选物理或历史科目的不同,分别编制专业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分开录取。自2024年起,本科段招生除提前批次外,实行同一批次录取。适当增加平行志愿填报院校数量,增加考生志愿选择和录取机会。

  新高考综合改革是一项综合性重大变革,学生选择权得到充分尊重。学生选择的过程,就是成长的过程。学生依据自己人生规划,结合国家需要、自身兴趣、志向,慎重选择,实现自我理想,服务国家建设。

  建立多元评价机制

  迈出坚实一步

  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主任

  邢朝霞

  日前,《黑龙江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正式向社会公布,方案明确2021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将正式进入高考改革模式,采用6选3(1门首选+两门再选)方式选科,“院校+专业(组)”模式填报专业志愿,2024年起本科除提前批次外,实行同一批次录取。

  实施方案的确定,标志着我省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稳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逐步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监督有力的考试招生制度的各项基本条件均已具备,进入落地实施阶段。实施方案明确我省将实行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模式;稳步扩大高职院校分类考试规模,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选拔方式。到2024年,基本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

  多年来,中高考的巨大压力让中小学基础教育工作始终围绕升学这一核心展开,学生以提高考试成绩为目标,对自身未来发展缺少规划,难以实现个性化发展。而且在原有高考制度和中学教学模式下,即使学生和家长想按照自身特点和兴趣个性发展,也没有自由选择的客观条件,只能简单文理分科后参加高考,按高考分数与其他学生排队录取。高考成绩是学生能否被高校录取的唯一依据。学生既没有时间和精力全面发展自己,高校也没有条件全面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以及高中阶段全过程的综合表现。实施方案的推出,将通过系统性的调整与改革逐步化解上述问题。

  允许学生根据自身规划和兴趣选择选考科目。改革方案中最大特点就是改变了过去简单的文理分科模式,考生以高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自身特长等为主要依据,选择其中3门参加考试。考生在选择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时,首先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自主选择1门作为首选考试科目,然后在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4门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作为再选考试科目。理论上根据选考科目的不同,考生可以最多分为12类。打破了原有的简单划分,为学生自由发展自由选择适合的选考科目提供了客观条件与现实基础。

  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要进一步健全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招生机制,逐步改变单纯以考试成绩评价录取学生的倾向,引导高中学校转变育人方式、发展素质教育……把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并充分考虑城乡差异和不同群体学生特点,研究制订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提前向社会公布”。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并将其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的要求。作为“两依据一参考”中的重要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是考生在高中阶段综合表现的档案依据,是高校了解学生在高中阶段全过程综合表现的重要途径。

  作为此次高考改革的重要目标,改变单纯以考试成绩评价录取学生的倾向的落实,核心任务就是充分利用考生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对考生进行系统、完整、科学的评价。我省全面深化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各中学将按综改实施方案统一使用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管理平台,严格评价程序,在对学生评价材料进行整理遴选、公示审核的基础上,形成学生综合素质档案。这一举措为高校完成招生制度改革,实现人才的科学选拔提供了现实基础。

  改进招生录取方式,增加考生志愿填报自由度。当前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是以院校为基本填报单位,我省实施方案明确,2024年考生志愿将由“学校+专业(组)”组成,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依据考生首选物理或历史科目的不同,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分开录取。这样的填报方式,极大地增加了考生填报志愿的自由度。真正的让学生可以根据个人意愿自由的选择学校与专业,打破院校界限,考生可以根据个人意愿填报不同院校的同一专业,更有利于学生实现个人的自身发展规划。

  总体来看,此次实施方案的发布与启动,是我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具体体现,是我省教育领域的重大改革举措。通过此次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将逐步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监督有力的考试招生制度。通过高考制度的改革逐步引导中小学基础教育逐渐改变应试教育模式,让学生真正得到全面自由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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