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是国家重点建设的“双一流”建设高校(A类),以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为目标,培养各类拔尖创新人才。学校建有多支高水平运动队,在国际、国内重要赛项中多次夺冠。今年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学校办学格局为“一体两翼”,北京师范大学(北京校区)的本科院校招生代码为10027,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的本科院校招生代码为19027,考生填报志愿时分别填报,分别录取,毕业证书注明培养校区。
一、招生对象
(一)篮球、排球
完成生源所在地2022年高考报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二)女子足球
完成生源所在地2022年高考报名,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证书者,且获得中国足协主办的全运会(社会组除外)、U系列联赛、青运会(社会组除外)、全国高中联赛前八名或全国学生运动会进入决赛资格球队的主力运动员或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全国总营高中女子甲组最佳阵容的运动员。
二、招生项目及计划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生测试时需提供48小时之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家长一律不得入校。具体要求详见准考证,准考证于测试前5天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如遇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可能影响招生测试过程的情况发生,我校将根据情况调整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等。
四、相关考核安排
1.体育专项测试: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与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对应项目的体育专项测试。其中女子足球项目除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报考位置确认实战比赛外,还须参加体育专项测试全国统测,学校依据考生参加全国足球统测所取得的成绩和所确认的报考位置进行资格认定。
2.文化课考试:拟申请文化课考试单独招生考生须自主报名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
3.文化课考试及女子足球项目体育专项统测报名说明:考生除按本简章要求完成学校报名及相关测试外,同时须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要求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进行注册、报名,并按时参加相应考试。
注册时间:2022年2月7日12:00至3月7日12:00
报名时间:2022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具体安排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通知为准。
五、资格确定
1.我校划定文化课考试单独招生考生的文化课考试合格资格。
2.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线不低于60分,且达到各项目评分标准合格要求。
3.在专项测试合格和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合格的基础上,学校根据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招生计划,分项目(女子足球项目分位置)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择优确定合格考生优惠资格并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相同时,优先认定比赛级别高且名次靠前者。
4.考生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查询考核结果,我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5.合格资格考生须与我校签订《北京师范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考协议》,不签订者视为放弃合格资格。
六、录取规则
1.考生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
2.对于设置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统一测试省份的考生,考生须参加与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对应项目的省级统测并合格。
3.考生须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志愿批次内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女子足球、女子篮球、男子篮球、男子排球项目考生专业志愿可选报北京校区体育教育专业;女子排球项目考生专业志愿可选报珠海校区人文科学试验班(历史学)。如遇当年招生专业调整,以实际招生专业为准。
4.对女子足球、女子篮球、女子排球项目中达到我校划定的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合格资格线的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考生,学校根据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求、招生计划,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择优单独录取。
5.对未被单独录取的其他合格资格考生,学校依据其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优惠资格进行录取,具体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按教育部文件和公示资格执行。
6.学校将对考生进行兴奋剂抽查检测(检测费用由考生本人负担)并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对药检不合格者,取消其体育专项考试成绩。
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以及其他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相关省份确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七、监督机制
1.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在学校招生工作小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统筹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参与实施。
2.学校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对合格考生信息进行公示,并按要求进行备案。
3.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邮箱:jubao@bnu.edu.cn。
4.学校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严厉查处;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国家招生工作规定的行为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按规定取消当年报考、签约或录取资格。
5.北京师范大学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事宜和举办辅导班,请勿相信任何中介信息,相关招生资讯以官方发布信息为准。
八、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58807962
招生网址:https://admission.bnu.edu.cn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
特别说明:请各位考生、家长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各项报名、考核、录取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1年12月
附件下载
附件1:反兴奋剂承诺书
附件2:考生作为主力队员参加高中阶段(近三年)比赛的承诺书
附件3:校考项目测试内容及足球位置确认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