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河海大学2022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
一、招生计划与专业
高校专项招生计划不少于学校本科招生规模的2%。具体招生省份及科类如下:
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份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七、若国家或生源所在省份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本简章涉及报名与测试安排若有变动,将在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发布,请予关注。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佛城西路8号河海大学学生处本科招办
邮 编:211100
咨询电话:025-58099483,025-58099489(传真)
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w.hhu.edu.cn
九、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学校监察处全过程监督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监督及申诉电话:025-83786255
十、本招生简章由河海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