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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对地方高校教育发展支持力度加大

09-07 00:06

  近日,教育部对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地方高校支持力度扭转高等教育发展失衡态势的建议》进行回复。

  答复中指出,教育部支持地方政府在给予本区域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政策支持和资源投入的同时,支持和鼓励本地其他高校立足本校学科特色和优势,更加主动地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高整体发展和学科建设水平。

  此外,在2020年学位授权审核工作中,拟对服务国家重大需求、落实中央重大决策、保证国家安全具有特殊意义或属于填补全国学科领域空白的个别新型普通高等学校适当放宽申请基本条件。

教育部对地方高校教育发展支持力度加大

  全文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671号建议的答复

  教政法建议〔2020〕280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地方高校支持力度扭转高等教育发展失衡态势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办人民满意”高等教育的价值取向

  教育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扩大高等教育规模,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东中西部协调发展。截至2020年,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51.6%,进入普及化阶段,更好满足了人民群众接受高等教育需求。统筹推进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对口支援、省部共建、部省合建等工作,增强中西部高校“造血”功能。

  2012年起中央财政专项支持在中西部14省份(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重点建设1所地方高水平大学。2018年,采取部省合建新模式在没有部属高校的14个省份(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支持一所地方高校发展,在每校重点支持建设至少2个优势学科群,对接服务地方主导特色产业发展。

  专门安排部省合建中央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合建高校大型系列研究设施建设,加快建成有特色、高水平、区域示范性强的高水平大学。启动高校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首批从教育部直属高校遴选100多名退休教师支援塔里木大学等西部高校。大力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平,消除社会对地方高校毕业生就业中存在的“身份等级”歧视,促进大学生高质量就业。

  持续要求各地各高校严格遵守和执行“三严禁”(即严禁发布含有限定高校范围等字样的招聘信息;严禁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性别、户籍、学历等歧视性条款的需求信息;严禁发布虚假和欺诈等非法就业信息,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四不准”(即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等规范要求。

  二、关于强化中央对地方高校的财政支出责任

  中央一直高度重视地方高校发展,不断加大对地方高校财政支持力度,通过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等途径支持地方高校尤其是中西部高校的基础能力建设。

  2016年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6〕72号),专项支持各地改革完善地方高校预算拨款制度,逐步提高生均拨款水平,推动地方高校深化改革和内涵式发展,支持地方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等。在资金分配上采取因素法以省为单位进行分配,引入贫困因素、财力困难因素等指标向中西部、东北地区倾斜。在资金使用上赋予地方较大的自主权,地方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支持当地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财政部、教育部每年根据各省份各项国家资助政策的名额及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分担比例,下达地方高校学生资助补助经费。

  2020年,财政部继续完善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并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和薄弱环节倾斜,要求各地发挥省级统筹作用,进一步提高资助的精准度。

  三、关于强化高等教育“放管服”改革力度

  教育部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大力推动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激发办学活力。2017年,教育部等五部门出台《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17〕7号),扩大高校在学科专业、编制岗位、进人用人、职称评审、经费使用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破除束缚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已放权31所高校开展学位授权自主审核,授权上海市在“两校一市”教育综合改革试点框架下,开展目录外应用型本科专业设置省级审批试点。大多数省份高校教师教授和副教授职称评审权已全面下放至本科、高职院校。教育部直属高校全部获得一定外事审批权,指导推动各地让更多地方所属“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外事审批权。

  印发《关于抓好赋予科研管理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教党函〔2019〕37号),在划清底线要求基础上,为科研人员解除“后顾之忧”。推进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试点工作,推动高校研究制定校内杰青“包干制”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与科技部签署《科教协同工作协议》,遴选部分高校开展“绿色通道”改革试点,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简化科研项目申报和过程管理,减轻科研人员负担。各地立足实际积极探索,在人员总量管理、自主招聘教师、绩效工资改革等方面出台有力举措。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指导督促高校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加强学校理事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术委员会等制度建设,提升高校治理水平和能力。

  四、关于强化“双一流”计划高校的动态调整

  2015年,国务院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国发〔2015〕64号),明确提出以国家重大需求为导向,加强学科布局的顶层设计和战略规划,重点建设一批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优势学科和领域。遴选以学科为基础,以具备冲击世界一流的水平为基本条件,体现扶强扶优,同时兼顾区域发展战略,支持特色建设,发挥区域带动作用,重点扶需、不搞平衡。首轮确定140个建设高校、465个建设学科开展特色建设、整体推进。2020 年首轮建设结束后将根据期末建设成效综合评价结果等情况,结合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与规划,坚持质量、水平与需求相统一,动态调整下一轮建设范围,总的考虑是坚持一流目标、突出服务国家重大需求的建设导向,不搞全覆盖,不搞终身制,不搞安排照顾。教育部支持地方政府在给予本区域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政策支持和资源投入的同时,支持和鼓励本地其他高校立足本校学科特色和优势,更加主动地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高整体发展和学科建设水平。此外,在2020年学位授权审核工作中,拟对服务国家重大需求、落实中央重大决策、保证国家安全具有特殊意义或属于填补全国学科领域空白的个别新型普通高等学校适当放宽申请基本条件。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地方高校支持力度扭转高等教育发展失衡态势的建议”具有前瞻性、现实针对性,对教育部的工作很有启发。下一步,教育部将深入研究,不断完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在政策、经费、项目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对地方高校支持力度,扩大和落实地方高校办学自主权,推动地方高校更好更快发展。

  感谢你们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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