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北京大学“博雅人才培养计划”招生简章
依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北京大学综合改革方案》,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推进高考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多元综合评价人才选拔新模式,北京大学在认真总结长期以来开展自主招生和“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的成熟经验的基础上,2016年继续实施“博雅人才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博雅计划”),实行综合评价模式招收优秀高中毕业生。欢迎广大“热爱北大、心系天下、人格健全、学业优秀”的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博雅计划”招生工作在北京大学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北京大学2016年“博雅计划”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招生对象
综合素质优秀,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高中毕业生。
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志向远大明确、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2、具有发展潜能、有强烈的好奇心;
3、学业成绩突出、基础学业成绩原则上应位居全年级前1%以内(文理科类分列)。
三、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2016年我校“博雅计划”招生规模控制在教育部核定的我校深化招考机制改革综合评价试点的招生规模之内,宁缺毋滥。招生专业如下表所示:
四、报名方法
本次选拔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登录网上报名平台(点击进入),按网上要求注册、填写各项申请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印、盖章并扫描上传《北京大学2016年“博雅人才培养计划”申请表》。
报名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hpjbm/
报名时间:2016年3月22日至4月15日24:00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因此考生在上传申请材料(申请表格、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和中学、社会团体及专家个人在上传推荐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
五、选拔程序
1、初审:根据考生报名材料,结合考生所在中学人才培养理念与实践、近年来考入北京大学生源质量及入校后的综合表现等情况,北京大学本科招生专家委员会将组织专家进行初步审核评价,初步审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个档次。初步审核评价结果为“优秀”的考生可直接进入测试面试环节,“通过”的考生获得笔试、面试资格,“不通过”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的选拨环节。
2、测试: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根据网上报名系统内的测试通知要求,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
3、测试时间:2016年6月11-13日。
4、测试地点:以网上报名系统内通知为准。
5、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公示:入选资格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6、志愿填报:公示合格的入选资格考生,根据我校认定结果中的要求填报。
7、录取:按我校认定结果进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