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清华大学综合改革方案》的精神,我校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综合评价、多元择优、因材施招、促进公平”的人才选拔理念,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开展2016年领军人才选拔招生工作。
一、领导机构
我校领军人才选拔招生工作在清华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领军人才选拔招生认定及录取工作按照综合评价、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认定、录取名单,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收对象
志向远大、追求卓越、品学兼优、素质全面,一贯优秀并具创新潜质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综合学业成绩应在全年级前列。
三、招生专业
2016年我校领军人才选拔招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教育部核准的招生计划。各招生专业及对应的初试测试科目如下:
招生专业类 | 包含专业 | 测试科目 |
理科类 | 建筑学(含城乡规划) |
数学与逻辑
物理探究
(上海学生考试科目为数学与逻辑,阅读与表达)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
土木工程 | ||
水利水电工程 | ||
环境工程 | ||
环境工程(全球环境国际班) | ||
机械工程 | ||
机械工程(实验班) |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
车辆工程 | ||
车辆工程(车身设计方向) | ||
工业工程 |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
电子信息类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
自动化 | ||
软件工程 | ||
航空航天类(含钱学森力学班) | ||
工程物理 | ||
工程物理(能源实验班) | ||
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 |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
物理学 | ||
数理基础科学 | ||
化学 | ||
生物科学 | ||
医学实验班 | ||
药学 | ||
生物医学工程 | ||
临床医学 | ||
经济与金融(国际班) | ||
工商管理类(会计学) | ||
工商管理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
社会科学实验班 | ||
法学 | ||
法学(国际班) | ||
新闻学(新闻与传播) | ||
理科试验班类(新雅书院) | ||
文科类 | 经济与金融(国际班) |
数学与逻辑
阅读与表达 |
工商管理类(会计学) | ||
人文科学实验班 | ||
英语 | ||
英语(世界文学与文化实验班) | ||
社会科学实验班 | ||
法学 | ||
法学(国际班) | ||
新闻学(新闻与传播) | ||
文科试验班类(新雅书院) |
四、学科/专业特色选拔项目
结合我校相关学科/专业特色及培养要求,我校部分学科/专业将在复试阶段开展特色选拔测试。2016年开展特色选拔测试的学科/专业及拟认定人数如下:
1、经济与金融(国际班)、工商管理类(会计学)、工商管理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拟认定不超过30人
2、建筑学(含城乡规划):拟认定不超过15人
3、车辆工程(车身方向):拟认定不超过5人
4、医学实验班、临床医学、药学:拟认定不超过20人
5、英语、英语(世界文学与文化实验班):拟认定不超过5人
6、理科试验班类(新雅书院)、文科试验班类(新雅书院):拟认定不超过10人
特色选拔项目的入围方式:初评优秀的学生根据初评成绩和志愿填报情况确定入围名单;初评良好、通过的学生初试后根据学生的初试成绩和志愿填报情况确定入围名单。各特色选拔项目总入围人数不超过该项拟认定人数的3倍。最终,获得领军人才选拔招生认定且获得某学科/专业特色选拔项目认定的学生,将被认定至该专业;其他获得领军人才选拔招生认定的学生将被认定至专业类。
五、报名方式
请登录“清华大学领军人才选拔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hpjbm/),进入“网上报名”,注册并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并经签字确认后扫描或拍照上传。
1、报考类型及志愿填报要求
a、学生需在“报考类型”中选择“领军人才选拔”。
b、学生可不受自身文理分科限制进行专业类申请,每人最多允许填报5个专业。
c、申请参加学科/专业特色选拔项目的学生需将第一专业志愿填写为对应专业。
2、申请表填写要求
请按照以下要求网上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填写并提交者视为无效申请。
a、申请表中的“成绩信息”需由中学审核盖章以证明成绩真实。
b、申请表中的“综合信息”需逐项填写,并上传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参与的社会活动”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参与的科学研究、创新实践、文学创作情况;高中阶段参与的志愿服务、社团活动、学校或班团学生工作等情况。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的获奖记录”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获得的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情况;高中阶段获得的校级(含)以上个人荣誉情况;本人所具备的文艺、体育特长情况。
“综合信息”详细填写说明请参考附件。
c、申请表中的“志愿信息”务必慎重填写,我校将依据学生填写的志愿信息认定专业类(专业),并在高考后根据学生认定的专业类(专业)进行录取。
d、申请表中的“专业申请理由”仅针对学生申请的第一专业志愿填写。“专业申请理由”是学科/专业特色选拔项目入围及专业认定的重要参考。
e、可由了解学生特点和事迹的推荐人为申请学生撰写推荐信,推荐信总数不超过2封,需按报名系统内要求完成填写并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