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录取名单公示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1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不含推免生和长学制转段生,推免生和长学制转段生已于2020年10月公示)进行公示,详见福建医科大学2021年统考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pdf。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7日至2021年5月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与校纪委综合室、研招办联系。校纪委综合室电话:0591―22860679;研招办电话:0591-22862107。
二、体检要求
复试结束后确认拟录取的考生请自行到当地综合性三甲医院体检,体检项目至少包括:血常规、肝功、肾功、胸正位片、心电图、色盲色弱及外科普检等。体检报告有效期为3个月。体检合格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的《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三、相关材料报送
《体检报告》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加盖公章的原件)需于5月14日前,使用EMS或顺丰寄达我校研招办,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府北路1号,福建医科大学上街校区行政楼C-318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邮编:350122,电话:0591-22862107,下同。
四、《录取通知书》投递
《录取通知书》预计6月(以教育部批准时间为准)寄出,届时将在本网页发布相关通知。考生请于5月20日—5月31日(该系统在5月31日后仅可查询)点击进入“硕士研究生招生查询系统”(网址http://yjszs.fjmu.edu.cn/zscx/login/sszscx/login.jsp)查询并认真核对邮寄地址、邮政编码及邮件接收人手机号码,如有变更请修改确认。信函一般是电话联系后投递,请确保手机畅通。
五、人事档案调取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必须调取人事档案。人事档案《调档函》将随《录取通知书》一同寄给考生本人,请考生注意查收。考生需及时将《调档函》送交档案管理部门办理调档手续,并于8月20日前务必将人事档案寄达研招办。
福建医科大学及福建中医药大学的应届本科考生,其人事档案由我校研招办统一调取,不再单独寄送《调档函》。
六、定向协议书签订
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不调取人事档案,需签订一式三份《定向协议书》,请下载打印定向培养硕士生协议书.pdf。协议书的内容、格式不得更改,如擅自更改,后果由考生自负。请定向考生认真阅读、填写、签署协议书,并于5月20日前通过EMS或顺丰快递寄达研招办。
七、户口迁移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生源,可按照个人意愿办理或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如确需迁移户口者,请在户口迁移证的迁移地址栏上写明“福建省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北路1号福建医科大学”,并认真办好相关手续,待毕业离校时必须办理迁出手续。户口迁移证所开列的必办项目如有缺漏、或姓名与报考时所填写姓名不符者,将无法办理户口落户手续。未尽事宜请咨询学生工作办公室0591-22862035潘老师。
八、组织关系转接
2021级新生党员及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另行通知。
九、选课通知
2021级硕士研究生选课和填写培养计划的通知将于7月中上旬发布在研究生院网页“培养工作”栏目,未进行选课的研究生将无法安排课程学习,请各位拟录取研究生予以关注,并经常上网查阅。
个别事项如有调整请关注研究生院网页通知。
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5月7日